来自 36.102.*.* 唐丽萍
2018/1/9 0:13:01 留言
我们村里村委的不作为,拆迁安置房违规建造,一区18栋房子11栋不安规则每栋拉进4.8米建造,为此违造多了10栋房源导致我们的安置房严重光线不足,多出来的房源拆迁办回复说是属于国家财产,于我们村民无关 。是这样的吗?
现在在完全没有配套设施的情况下要村民回迁,安置房安排看房安排了200多名警察来维护次序,老百姓都不敢去看房。这样可以吗?
把我们原来拆迁时留下的押金8万元当奖励,这样也可以吗?
我们可以走什么程序来维护村民的利益?